z新:湘潭烟校2023—2026年绿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QJ2023-012 |
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人:中国总公司湘潭中等专业学校 |
投资金额: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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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3-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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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烟校2023—2026年绿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烟校2023—2026年绿化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中国总公司湘潭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总公司湘潭中等专业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湘潭烟校2023—2026年绿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湘潭烟校2023—2026年绿化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
湘潭烟校2023—2026年绿化服务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草坪修剪、苗木修剪、病虫害防治、抗旱浇水、杂草防治、枯枝落叶清理、乔木整形截枝、冬防刷白、白蚁防治(全校所有树木、绿植和建筑)、水体维护服务、绿化带藤蔓杂木清理、绿化垃圾清运、施肥、零星苗木补植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服务期限: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交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交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人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2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等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差推算,下同)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采购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
2)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
3)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4)近三年,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5)近一年,在国家、地方人民***及招投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记录的;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对采购人所属行业内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贿,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当前尚在采购人所属行业对其采取禁止措施期限内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发售时间:2023年 6月2日至6月8日(09:00—12:00, 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含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在投标人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所有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编辑为一份pdf文档上传。
4.3购买方式:
方式一:网上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包
方式二:现场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后续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3年6月26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8500937280@163.com电话同步)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18500937280